1、2006年5月20日非遺表演,秧歌經國務院批準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2廣東音樂又稱粵樂,原流行于珠江三角洲一帶,其前身主要是粵劇過場音樂和烘托表演用非遺表演的小曲2006年5月20日,廣東音樂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準列入;